不是职工怎么参保广西互助医保

如题所述

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工会会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2.参加了广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在职职工。

补助标准及申请时限

1.住院医疗补助:

①.补助基数1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0%比例给予补助;

②.补助基数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助;

③.补助基数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补助;

④.补助基数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95%比例给予补助。

申请时限: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应在办结出院手续之日起120天内提出,否则不予补助。

2.身故补助:

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

申请时限:身故补助申请应在参保会员身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否则不予补助。

缴费 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缴费标准:100元/人/年

保障期限:2023年1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障工会会员权益,请各基层工会从9月1日起统一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2023年度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截止2022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参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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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6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缴费有一个硬性要求 ,个人是一定要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个人才可以参保广西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缴费,如果个人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是没办法参加这个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缴费的,这是一定要具备的这个条件能参保。
第2个回答  2022-11-26
1.参加互助1号(城镇互助保)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工会会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参加了广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职职工。

2.参加互助2号(城乡互助保)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工会会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参加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必须是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
第3个回答  2022-11-26
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主办,是依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平台开展的一项针对职工住院医疗和身故补助的活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通过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遵循奉献爱心、自愿参加、互助互济原则。
2016年以来,贵港市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共计731823人次,发放住院补助及身故补助24461人次,共4501974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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