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助学金什么时候发

如题所述

助学金评定小组的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定,并将评选名单在班级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系。

2、各系成立以系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学工干事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的评定人员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到公正准确,并将审查结果在所在系进行公示。

3、各系公示无异议后将所在系评定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后上报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助学金的发放

1、助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学院财务预算统一掌握,集中发放。

2、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3、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助学金享受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被资助的学生受到违纪处分或生活奢侈、铺张浪费、抽烟酗酒、用助学金宴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助学金资格并追回发放的助学金。

以上内容参考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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