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6年多时间了,合同也签了好几份了,最后一份合同签订的工资是900元,而且是签了三年,可实际工资却远比合同工资高,因为我们是拿月薪,晚上不加班,星期六加班给我们的加班费是固定的,现在一天是80,我们现在算下来一个月能拿2000元左右,可我们没有工资条,发工资是发现金,一个信封装着,你在上面签名就可以了,这个信封在公司领导手上!如果出现纠纷赔偿金额怎么算?之前听说按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是这样吗?可我们没有工资条怎么办呢?希望知情人士详解一下,多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有签过工资条,也是假的,也比实际工资少,如果牵涉到赔偿问题怎么办? 可我们的工资到底以哪个为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