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的一名自考学生,今天四月份参加了湖南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问题有几个,希望知道的老师OR同学逐个回答下 谢谢!
问题如下:1、我考完后在网上查成绩发现所有科目均无成绩,但是我所有考试都参加了,请问如果我要查成绩的话要去哪里查,有些什么手续要办,比如说要不要声请查卷等等。
2、我在4月份考最后一科考试的时候看了一次手机,当时已经快考试完了,但是那天监考老师可能心情不太好,当场要我把手机交出来,我当时也比较冲,就顶了句为什么要交给你,然后那个老师丢了句那你就看着办吧。然后过了会我就交卷了(我当时确实只是看时间,但是由于监考老师那天跟别的当堂考试的学生有过口角,所以她当时心情可能不怎么好)前几天我老师给我说这种情况是考试舞弊的处罚,而且要停考一年。我承认我当时看手机跟顶撞他是不对,但是这样惩罚是不是太过严厉。我想问的是,如果按照正常情况,考试中作弊一次是不是只应该是当堂考试做零分处理,全部考试没成绩加停考一年是否过于严厉,还有就是“自考关于作弊处理的明文规定处罚方式”到底是怎么样的。或者说哪里可以查到。
3、这种事情如果我要投诉的话应该去哪里投诉,我当时确实只看了下手机,作弊的话是不是也必须要有证据?我考完出教室的时候监考老师并没向我提出进一步交涉,比如说作弊签字什么的。 我觉得监考老师如果随便说谁作弊谁就要停考一年的话这样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我刚大学毕业,今年报的考,本来是希望明年年底能拿到本科文凭的,但是这样一弄停考一年的话等于是要延后2年才能拿到文凭,我刚大学毕业,希望可能尽快拿到本科文凭,所以希望知道上面三点的可以为我解答一下,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