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求助:为什么离职后不能带走自己的资料信息

如题所述

离职后不能带走自己的资料信息。在公司上班过,那个人资料公司就是要存档的,不是说离职就可以带走个人资料,涉及存档问题,一般难要回。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档案。员工离职后,是不能带走员工档案的,包括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体检报告等。这些资料,用人单位会视具体情况,至少保留2年以上,然后统一进行销毁。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个人的信息安全负有责任。

如果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资料当然可以带走的,但是如果是和工作相关的,这是资料应该是属于工作单位的,当然是不可以带走的。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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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离职后不能带走自己的资料信息。在公司上班过,那个人资料公司就是要存档的,不是说离职就可以带走个人资料,涉及存档问题,一般难要回。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档案。员工离职后,是不能带走员工档案的,包括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体检报告等。这些资料,用人单位会视具体情况,至少保留2年以上,然后统一进行销毁。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个人的信息安全负有责任。
如果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资料当然可以带走的,但是如果是和工作相关的,这是资料应该是属于工作单位的,当然是不可以带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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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17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档案。员工离职后,是不能带走员工档案的,包括你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体检报告等。这些资料,用人单位会视具体情况,至少保留2年以上,然后统一进行销毁。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个人的信息安全负有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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