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移动主
副卡可以共享流量套餐。
主副号可共享4G 自选套餐、4G
飞享套餐或4G上网流量可选包(月包)内包含的国内移动数据流量,主号最多可设置4个副号,功能费默认由主号付费。超出套餐内含流量后,在国内使用按0.29元/M计费,执行流量与流量费双封顶规则。
以上国内不含
港澳台地区。
拓展资料:
移动万能副卡办理业务规则说明
1、如果主卡套餐包含“流量不限量100元套餐、流量不限量150元套餐、流量不限量60元套餐、流量不限量80元套餐、
全球通任我用套餐、
动感地带任我用套餐、 任我用流量包” 中的任意一款,办理万能副卡时,将收取10元/月/副卡的不限量副卡费。
2、用户购买万能副卡后,必须绑定主卡后方能实现代付及分享功能。主卡套餐必须是这些套餐或卡种:和4G 58元档及以上、4G飞享套餐升级版58元档及以上或和4G公务套餐、和4G集团套餐、爱@U卡、校园套餐、流量王,其它套餐无法与万能副卡建立绑定关系。一张主卡最多可以绑定两张万能副卡。
3、2017年9月1日起,动感地带飞享套餐升级版18元档无法绑定为万能副卡,仅允许“动感地带18元飞享套餐副卡版”作为万能副卡进行捆绑。“动感地带18元飞享套餐副卡版”仅限新增客户办理,存量客户无法转入。若万能副卡客户购买后未与主卡进行捆绑,则默认使用动感地带18元飞享套餐副卡版,无月费折扣。“动感地带18元飞享套餐副卡版”资费与“动感地带飞享套餐升级版18元档”资费相同。
4、主卡与副卡建立绑定关系后当月办理立即生效。生效后万能副卡月费折扣(即18元优惠至10元)立即生效,即日起主卡为万能副卡代付全部通信费用,万能副卡可分享主卡套餐内的流量、话音、短信及彩信资源。万能副卡的分享规则是优先使用自身资源,自身资源用尽后使用主卡资源。万能副卡的流量分享规则与“和家庭分享”一致,主卡客户办理的国际/港澳台话音套餐、国际/港澳台短彩信套餐、国际/港澳台流量资源不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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