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基坑土方高度有要求吗?

如题所述

高度不得小于1. 8m,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用20方的渣土车运土(三类土),用斗容量1方的挖土机装土,不是要放土20次才能装满。现场不一定这样,斗容量1方的挖土机不可能正好挖一斗就是一立方米,有的斗挖的多、有的斗挖的少。大多情况是挖的多。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 8m。

扩展资料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质[2009]87号附件一)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13号)文件规定;

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方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知网—浅谈土方堆填场的综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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