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表怎么填

如题所述

生育津贴申请表的填写方法如下:
1、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加盖公章;
3、个人持此表到配偶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本人签字后,返还给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在每月的5日至25日向社保机构申报,待资金到账后由单位发放给本人。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当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参保条件;
2、申请人在生育前一定时间内有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生育行为需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生育政策;
4、申请人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相关证件;
5、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申请;
6、申请人在申请生育津贴时,不得处于社会保险待遇停发状态。
综上所述,申请生育津贴的步骤包括将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持表到配偶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返还给女方单位,女方单位在每月5日至25日向社保机构申报,待资金到账后由单位发放给本人。
【法律依据】: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五)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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