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见了一个电影院撕票的兼职后来人家让我去面试,就让交了300元服务费给提供工作后来他推三阻四的找借口不给找到合适的工作,我现在要求他退费,我说我不干了,那边的人就把提供工作的朋友圈对我进行屏蔽,请问这种情况打电话举报可以吗
这种情况可以打电话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而电影院以“服务费”的名义向你收取费用,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这笔费用的性质和用途,这属于违法的行为。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要求退费的过程中,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权益:
保存与对方沟通的记录,包括电话记录、短信、微信等,以备后用。
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者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你需要更多的帮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