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搭乘神州专车未系安全带出车祸身亡,家属要求赔偿2000万是否合理?

网络上流传一篇《大年初八,我的父亲死在了神州专车里》引起社会关注。神州专车司机梁某在送乘客去广州白云机场的途中,因前车突然减速,造成三车连环追尾,神州专车为事故中第三辆车。事故造成前排乘客和司机轻伤,后排乘客许先生未系安全带导致头部重创不幸身亡。后家属向神州专车索赔两千万赔偿。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我们在乘坐车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自己的坐车时候的安全措施是不是做好了,比如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这是最起码的一个安全保障,那我安全带和汽车的气囊联合起来才可以保护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带的话。那么很快能会引起丧命,这点很多开车的人和乘客都不会注意。

最近我看到一则新闻,就是不系安全带造成的一场悲剧,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是神州专车载客的时候,前面的车辆碰撞,之后神州专车也相撞上去,里面都有一个乘客因为没有系安全带,所以发生意外,头部受伤严重死亡。神州专车在和家属协商赔偿的时候,家属提出两千万的索赔要求,这样的要求跟我的国现在的法律完全不符合。

大家知道一个人的意外去世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失去亲人也确实是很悲伤的,情绪有时候难免失控,所以有时候死者家属提出一些非理性的要求我觉得可以理解,不过一下子要求赔偿两千万确实是很过分,因为这样的赔偿全国没有一个案例,而且也不符合赔偿的法律法规,所以家属心中难过可以理解,但是要求过于离谱。

这件事情上并不是神州专车的全部责任,其实没有系安全带的人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汽车在驾驶之中出现的事故,本身并不是神州专车司机的失误,因为神州专车的司机驾驶方面没有超速,属于正常行驶,因此在造成人员死亡以后,赔偿的金额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说完全按照家属的要求给,同时这对司机来说是不公平的。

一个人因为车祸去世,必须依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合理的赔偿,作为死者的家属要合理的提出自己的诉求,不能漫天要价这样做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也是扰乱正常的交通事故赔偿的行为。所以这件事情从整体来看,家属的要求过于苛刻,而且没有任何的依据,所以我觉得是不合理的要求,法院应该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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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7
春节时期,是人流量最多的时间阶段,大家都忙着走亲访友,因此道路上的车也会比平常多起来,而这就为车祸创造了条件。最近,在网络上的一篇《大年初八,我的父亲死在了神州专车里》的文章,引起了社会关注。原因是乘客搭乘神州专车没有系安全带出车祸导致死亡。他们的家属要求神州赔偿2000万。数额过大,到目前为止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这到底是谁之过?家属要求神州专车赔偿2000万合理吗?
个人认为其实家属要求不合理,乘车要系安全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乘客死前却没有系安全带,是负有一部分责任的。去年4月9号大广高速出车祸我高三的政治老师,在那次车祸里死亡,但是也因为赔偿原因闹得沸沸扬扬,可是老师兢兢业业一为学校,最终家属与学校因为赔偿金而闹得不愉快,当然我老师的赔偿金没有这么高,可是校方与家属都是各执一词,我们无从得知真相。只知一位好老师在开调研会的路上离开了我们。
但是根据新闻里所关于调查有人掉查结果认定,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神州专车“没有保持安全制动距离”负主要责任,而前车则“没有按照限定车速行驶”负次要责任,既然责任有主次之分,神州单车与前车都有责任,在我看来,家属要求索赔2000万是不合理的,因为乘客自己没有系安全带,他本身自己也需要负一定相关责任。神州工作人员也在事后做出来了相应的赔偿补救措施。
在我看来,神州专车既然没有推诿责任,也在积极配合调查,我认为家属就不该要求神州专车赔偿那么高的金额。我不是在偏袒哪一方,只是在就事论事,既然这宗案件责任有三方,那就不该只有神州专车一方为这场车祸买单。
其实 现在再去纠缠这是谁的过错已没有很大意义,因为逝者不会回来,而要做的是双方进行调解,以达成最后的协议,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如斯。最重要的是要从中吸取血的教训,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让悲剧不在上演,岂不更好。
第2个回答  2017-04-07
乘客搭乘神州专车没有系安全带,然后出了车祸身亡,家属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是赔偿金额要求2000万,这绝对是过高的。

乘车应该系安全带,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但是很多人为了贪图方便,往往都不会主动系安全带,总是想着自己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包括我自己也是,之前坐车很多系安全带的,乘务员提醒了,能过蒙混过关就蒙混过去了,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这种小概率事件应该不会这么倒霉真的发生了,而且真的发生在我身上。但是有时候往往就是这种侥幸心理,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在这起事故中,系了安全带的乘客是轻伤,没有系安全带的意外身亡了,这不得不让人警醒。自己没有系安全带,导致出了事故,自己肯定是有责任的,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神州专车。至于自己占多少责任,神州专车在这起事故中又占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可能有人会觉得,自己没有系安全带,为何责任在于神州专车。一方面,是因为神州专车有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的责任和义务,也应该确保乘客系安全带。另外一方面,出事故是因为前车突然减速造成的追尾,说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够,所以神州专车在这起事故中肯定要担负责任的,而且是主要责任。

事故的发生谁都不想,所以,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在出行的时候,千万不要贪图方便,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不要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第3个回答  2017-04-07
不应该要求赔偿,就算是要求赔偿也应该向前车要求赔偿,不应该要求神州专车赔偿。这期事故中由于前车的突然停车完成后排没有系安全带的乘客车祸身亡,仔细分析这起事故不难发现主要责任在这位乘客,是乘客没有相应的安全意识是的自己付出惨痛代价。

乘车安全是谁都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上车系安全带无论对司机还是乘客来说都十分重要,就拿这起事故来说前排的司机和乘客因为系了安全带所以只产生了轻伤,起码不至于引起生命危险但是后排的乘客因为自己不遵守乘车安全不系安全带致使自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透过这起事故我们不难发现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神州专车一点关系都没有,第一,神州专车没有违法驾驶,神州专车的司机完全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这期事故完全是因为前车突然刹车才导致追尾;第二,后排乘客没有遵守乘车规则系安全带属于个人责任,前排乘客都有意识系安全带所以这就更代表事故主要原因是乘客没有系安全带。

对于家属向神州专车索要赔偿我完全是无言以对,这完全是无事生非,双方都是受害方为什么一定要让神州专车赔偿呢,其次一上来就要2000万这是什么心态,就算是烈士牺牲也没有这么贵,况且这位乘客是什么鬼,他有这么贵的身世吗,也不是千万富翁何必要这么好的赔偿,要一两万还情有可原这么贵真的是不安好心。
第4个回答  2017-04-07
2000万?确定这不是在敲诈么?

网约车推出之后,不可避免的也时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乘客乘坐网约车该如何赔偿的问题,也有专门的规定。一般来说,网约车虽然是有网络平台作为运营方,但是除此之外也再无特殊之处。一旦发生事故,还应该是在交通法规的范畴之下。和其他同类事故并无不同。

以新闻中披露的消息来看,发生的事故是三车追尾,原因是前车的突然刹车,一般来说这种事故,尤其是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其首要责任都是事故车的驾驶人,原因也很简单,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负主要责任,而前车一般是“没有按照限定车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若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受伤,网约车平台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整个事件到了这里责任和赔偿方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真正的问题是赔偿的数额。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一般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在广州这类城市,一般是200万左右的样子。但是死者家属却狮子大开口,直接要求2000万的赔偿,比之法律规定的数额要高出十倍不止。

尤其是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死者家属甚至专门在网络发文《大年初八,我的父亲死在了神州专车里》,用惊悚的标题来引起社会关注。想要借社会舆论给予神州专车方面以压力,借以达到拿到天价赔偿的目的,这就有点讹诈的意味了。

在公民遭到侵权的时候,维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维权也应该有一定的度,不能漫天要价。作为死者的亲属,一心发死人财。无疑是极其可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