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签完字后还可以上诉吗?

在下班途中骑摩托在十字路口由于闯红灯发生了事故,当时摩托车自北向南直行,轿车自西向东左拐,车速太快刹车后和摩托车相撞造成事故.象这种情况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分?算得上工伤吗?因事故产生的医药费住院费应该谁付?责任认定书签字后还能上诉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需鉴定确认)、保险情况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三、是否工伤关键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 ——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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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30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议,是不能起诉的。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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