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学校的一名教师,是事业单位,最近,我旗以单位超编为由要把我强制调到缺编的B学校去。具体情况是:我本人是2010年履行正常手续调到现在A这个单位的,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单位是超编的,可是旗长也签字同意我调入了,我是有正规调令的。现在又换新旗长了,说我们A单位超编,要把超编调入的人调走,我本人不同意调走,因为如果调到B单位,将对我今后的考核、评优、晋职有很大的影响。请问,旗长的这种做法违法吗?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