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方是原告。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中,我国的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判决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是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判决上诉的话,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起诉方就是原告,被起诉方就是被告。从审理过程到结果来说没有什么区别,法院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去审判处理的,不会因为是起诉方就有什么特权的。双方都可以举证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和观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一般的情况下,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判决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因此,前后一共最少六个半月,最长是九个半月(加上延长期)。
但是,如果二审判决是“发回重审”,这就得回到一审法院按一审的程序重新审理。这样的重新审理,适用依然是一审的法律程序,是可以上诉的,这样就又会有可能是一个“最少六个半月,最长是九个半月(加上延长期)”的时间。
对于民事诉讼中的案件当事人,了解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有助于自己更好的处理案件。所以大家务必提前了解清楚。在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很多民事案件。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时,如果自身解决不了,一般都会通过走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