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选官制度有利于

汉朝选官制度的作用

一般是推荐制,地方推荐+世袭贵族+战功

汉朝实行三公九卿制,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

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统治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上而下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东汉初期,察举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到东汉后期,门第族望称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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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9
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这一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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