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字
幼安,号
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山东已为金兵所占。二十一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任职期间,采取积极措施,招集流亡,训练军队,奖励耕战,打击贪污豪强,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坚决主张抗金。在
《美芹十论》、《九议》等奏疏中,具体分析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对夸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协投降的谬论,作了有力的驳斥;要求加强作战准备,鼓励士气,以恢复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议,均未被采纳,并遭到主和派的打击,曾长期落职闲居江西上饶、铅山一带。晚年一度起用,不久病卒。 安抚使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称安抚使。宋初沿之,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以知州、知府兼任。属于地方官,在宋朝为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