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有时效吗

如题所述

劳动监察是有时效限制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劳动者应当在两年内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超过两年,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没有主动发现单位的劳动违法行为的,则不再查处。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
一、劳动监察是干什么的?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保障监察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反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处罚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构代表国家依法检查劳动法的遵守情况、纠正、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有时效,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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