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缴费基数2019,厦门社保缴费比例,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如题所述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2019
2019厦门社保缴费,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厦门市人社局、厦门财政局、厦门地税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用人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费实行减负。
1、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14%调整为12%;个人费率调整为8%。
2、医疗保险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8%调整为6%,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4%调整为3%;个人承担比例是2%。
3、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1.5%调整为0.5%执行,本市户籍个人缴费部份由1%调整为0.5%执行,外来员工不用缴纳。
4、工伤保险
除建筑工程项目团体工伤保险外,其他工伤保险在现行基础上减半执行。
补充: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费可按本市职工缴费标准缴纳。在我市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人员、外国人,可以按外来员工或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的缴费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厦门社保缴费比例
厦门社保缴费根据户籍的区别,进而分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职工两种比例。其中厦门社保缴费比例情况,需要根据户籍是否是厦门的,进而进一步看一下养老、医疗、失业、生育还有工伤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的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公司缴纳比例12%;职工个人缴纳比例8%。
2、失业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0.5%,个人缴0.5%;
(2)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0.5%,个人不缴。
3、生育保险
单位公司缴纳比例0.7%,个人不用缴。
4、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2)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5、工伤保险
工行保险主要根据公司、根据行业情况,进而单位进行缴纳;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是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的;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具体厦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要看具体缴费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是1886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是1700元/月。
2、基本医疗保险
同样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86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是3772.8元/月。
3、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厦门户籍职工,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上限无要求。
4、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上限1886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772.8元/月确定。
5、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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