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驾驶证记分周期与增驾后实习期记分周期不同,记分周期是按照驾驶证的初始领证时间来计算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关于驾驶证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初次申领日期为12月2号,增驾后实习期一年(14年7月10号~15年7月10号)目前己扣3分,12月2号前学习考试自动消分后,这3分还算增驾后实习期内的3分吗?(因为Al证实习期内不能扣6分以上含6分)
追答这3分也是要算在实习期内,会累加上去的,因此在明年的7月10日前别再有违章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