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赁纠纷,因对方违约本人要收回房屋,面送“收回楼房通知书”,对方拒绝签收。通过邮局快递给他对方也拒绝签收,这样能否认为已经送达了呢?如不能,有无其他途径送达?邮件退回我要否签收呢?请大虾们帮帮忙,本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