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做过这种账:A、B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都为1000万,都是成立了很久的老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现在B公司去做工商变更,将B公司原C股东60%的股份都给了A公司,即 600万的注册资本,但双方约定只需要A转款50万的投资款给B公司即可。我知道B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实收资本-C股东 600万 贷:实收资本-A公司 600万。我现在的问题是:A公司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是否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如果确认,是确认600万,还是50万呢?如果确认600万,那多余的550万该做到哪里?如果只确认50万,那不是和B公司的帐不对称?不管最后确认的是50还是600,B在收到这笔钱,是做实收资本还是资本公积?
你的意思是,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外,不论是能够实施控制的成本法还是不能实施控制的权益法核算,实际得到的股权和实际投出的资本之间的差额都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只是一个在个别报表体现,一个在合并报表体现?实际情况是:现在很多公司之间相互投资,实际上只是为了业务需要,股权变更就只在工商局做了变更,并没有多余的钱拿出来给投资的公司,如这样,不是让投资企业白白的多了几百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会不会太重?
追答确认的这部分营业外收入是不缴纳所得税的。
追问哦哦,好的,谢谢老师。如果股权转让时,新加入的公司A一分钱的投资款都不出,只是在工商局做了变更手续,只是章程上占了B公司的股份而已。那么A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
追答是B公司不需要账务处理,A公司是需要的(成本法核算的除外),但是现实中别人也没这么傻,白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