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合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现在法律不承认过继,只有收养。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嗣,又叫过继,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收养。首先,立嗣者可以有子女,而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次,只有同族的男子才能被立嗣。而在收养关系中,无论是否同族、无论男女,都可以被收养。再次,男子被立嗣后,在法律上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而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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