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员工,在我这里工作了近三年,但因我的公司小,请的人少,双方此前只签了一个非正式的劳动协议,到期后,也一直没有续签(现在那个协议也不在了)。今年8月,此员工突然提出辞职,因考虑她工作岗位较重要(掌管客户工作),一时无人接替工作,因此我没有同意,要求她等我找到接替人,起码给我一个月时间,但她还是强行离职。后来我才知道,她成了我的竞争对手,做了我的同行。因为此前她是管客户方面工作的,所以,我们重要的客户资料都给她带走了。直接的证明是,一个客户告诉我,她利用现在她的公司QQ,加我以前的客户,并打着我公司的名义来联系的。我找她沟通她不承认,双方关系僵化,现在,她还要我支付上个月的工资给她(此前我们内部一直约定辞职要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否则扣一个月工资),请问,我是否能拒绝给他工资,会承担什么后果;我是否能追究她的责任,需要什么证据?估计工资是不能扣,但我其中的权益怎么得到维护呢?而我要求提前三个月(那怕就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的申请否则受处罚,法律是否支持呢?
说实在的,我也痛恨扣工资和行为,自己也是打工过来的人,但我也是创业过程,创业的压力可想而知,我一直把员工当自己的亲人一样,但这个人却像一个潜夫者,辜负我的信任,带走客户资料,事后没有任何解释,不讲一点情面,还找家人来闹事,让我心中有一口窝囊气,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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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没有与她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打官司,她是不是有权要求我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还要补足社保什么的?我是不是会吃亏更多?
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劳动案件可以HI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