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之后,一方是否还能要回子女的抚养权吗

如题所述

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和我的前夫张某在2015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当时我们唯一的女儿刚刚7岁。因为女儿一直跟随张某的母亲生活,因此,法院在我们离婚时就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了张某。可是,在前不久,张某和其母亲发生车祸,他的母亲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张某也很可能终身瘫痪。现在他们把我的女儿交给了张某的妹妹照顾。我非常担心我的女儿,希望自己可以亲自照顾她。因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答疑
根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该法第十六条也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由此可知,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向法院起诉,在具备法定的情形时,法院是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2)与离婚的另一方进行协商,从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对于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其最重要的支撑依据就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因身体、经济或其他因素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宜再继续抚养子女。因此,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张某现在因为伤残已经没有再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您可以先与张某进行协商,看他同不同意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如果他不同意,您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变更。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所以如果您起诉,您的请求也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查明事实后也会支持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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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7
您好,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
第2个回答  2022-04-28
在对方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12岁以后有了决择能力,也可尊重孩子的意愿,当然双方要商量着办,父,母都是全心全意为孩子着想的,不是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