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的合理导向 目前我国专业从事农业物流的龙头企业很少,要发展农业物流,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鼓励农业物流业的发展,确立农业物流的合法地位,规范农村物流的组织行为,将建立农业物流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尽快研究制定构建农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体系的规划方案和实施办法,促进农业物流龙头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另外,农业物流的宏观调控体系在保证国家对农产品市场和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调控中非常重要,因此国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物流的宏观调控体系,有效调控农用物资、农副产品,引导农业健康发展。同时农业物流市场的开发与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制造宽松适度的环境,保障市场运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紧密对接,形成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一体化运行格局。
二、合理规划农业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设
从宏观、系统化角度规划农业物流基础的建设,国家在这方面应有所控制,现在一些所谓的物流园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就是因为对物流服务需求量预测存在偏差,没有根据生产力发展程度去建设上述设施。物流基地要以(苗、畜)改良为依托,全面采用无公害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按照标准化规程组织生产、采收。农业物流园区的建设,应根据农业物流基地的布局、交通运输、通讯等物流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农业物流的发展状况来确定。农业物流园区的选址,切忌在城市中心地带建设,而应尽可能设在城市的边缘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运便捷的地方。物流园区的投资,主要通过招商引资来解决,政府主要负责物流园区的规划、征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特别是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农业物流中心原则上应根据农业物流基地的布局情况,在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农业物流基础的大中城市边缘地区建立。农产品配送中心作为现代物流的新业态,它们统一组织货源,进行检验检疫、整理清洗、分检包装,根据定单要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完成农产品从“田间” 到“餐桌”的全程服务,具有安全、高效、便利的特点。
三、改造和利用现有的农业物流资源
在发展农业物流中必须改造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可把它们改造成第三方物流公司或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甚至还进行农产品加工的公司,这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农业物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传统储运企业的转轨。要以客户为中心,降低客户成本。现在消费市场需求已从“少品种、大批量、少批次、长周期”,转变为“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传统储运企业所提供的简单的储存、运输、包装等服务逐步被集约化、系统化、增值化的现代物流配送服务所取代。首先,通过高品质的运输配送、信息服务和供应链管理,努力实现客户的“零库存”,从而减少客户资金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等各项费用,优化客户的资金流配置和生产决策。其次,应尽可能地利用现有设施,根据产品和消费的多样化趋势和物流企业的发展方向,按不同用途、要求改造现有储运设施,建设新的现代化储运设施,改变过去设施单一、功能单一的状况。与厂商、批发商、零售商共同建立或自己独立建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根据对市场、客户、地区等情况的分析与研究,组织专家论证、规划,建立跨区域、跨国界的物流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现代物流的内在功能,为企业物流市场的扩展和服务业务的延伸打下坚实基础。最后要大力推广先进物流技术。物流技术是物流各项功能实现和完善的手段,包括运输技术、仓储技术、包装技术、信息技术等,以便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粮食系统购销储运企业的发展。粮食流通具有量大、点多、面广、生化特性强的特点,目前我国粮食购销储运企业的自身素质和经营环境都难以达到“现代物流”的要求,因此,要想实现粮食购销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必须从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两个方面入手。在硬件设施方面,要加快粮食物流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粮食仓储设施,如浅圆仓等,应进行技术设施的配套,包括配备粮情监测、谷物冷却、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设备,使其尽早地发挥效用。粮食设施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四散”上,增加散粮自动接卸、计重设备和专用运输工具,适度提高集装箱运粮的比重。粮食加工环节应调整布局、重组资产,淘汰落后的、高能耗的生产设备,研制和引进先进的设备,为粮食深加工、精加工和综合利用创造条件。在软件开发方面,企业自身要注重引进先进的粮食物流技术,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如在粮食储藏方面的物理及生态储粮方法、硅藻土杀虫剂、气控储粮方法等;在粮食运输方面,发挥集装箱运粮的优越性,扩大适用范围,建立包、散、集装箱共存互补的粮食运输系统;以及粮食加工增值方面的有关技术和成果。
四、实现供应链管理下供销社运作模式的构想
实现供应链管理,把一些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方法引进农业,可以消除或转移农业上的部分风险。发展连锁经营不仅是流通业的变革,而且对我国农产品和农资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现代化也具有积极的影响。从实践看,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有利于实现生产和流通的对接,减少物流环节,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壮大市场主体,提高竞争力;有利于规范秩序,保证农产品和农资的质量。
1、采取分购联销的方式,销售农产品。农产品的销售除基层专业社销售之外,一般由市乡综合性联合社发挥系统优势,集中力量销售。合作经济体系的经营工作无论是销售还是购买,都采取预购的方式,有很强的计划性,可以减少库存保管成本和运输成本。在销售和购买中,代表农业生产者利用规模大的优势,在市场中取得较高的谈判地位和优势价格,同时统一组织协调农产品生产者的活动,减少体系内部在价格上的内耗。合作社把利益的一部分让渡给农产品生产者。合作社还可以利用规模优势进行流通加工,实现价值增值。目前合作社需要进行农产品专用仓库的投资,进行信息系统的开发,合理规划物流系统,兴办部分流通加工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甚至贴上条形码,以利于分配、营销,实现信息共享。
2、签订合同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产品生产者与农产品购买者以签订的合同契约来安排生产或物流,可消除许多无效流物活动,同时为农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供一个好的开端。订单农业通过合同把购销双方连接起来,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并按合同完成各自的生产和物流活动。
发展订单农业的几种形式:一是自己依据市场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发展订单农业。二是与农业科研单位联合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自己提供运输、储存配送农资等方面的物流服务,发展订单农业。三是与专业批发市场联合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市场发展订单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