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2008年1月,我办理了电信的88元包月的宽带业务,缴了预付费300元。但2月份春节后我因工作的事离开了当地,在外地呆了半年多.回来后我想当时去办理的时候说的是2个月不缴费就宽带就会停,我想当时缴了300元,每月88元2个月也就172元,我缴了300元钱怎么也够了。但没想到2010年8月,收到一张电信的欠费催缴通知单,欠费1879元,理由是我当时走的时候没有办理停机手续.就一直算完当时欠费390元+2年多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现在的1879 虽然我在外地的时候换了手机号,但回来2年多时间一直都没有收到过欠费催缴单,地址我又一直没有变过。我觉得电信这个收费很不合理,电信也没有起到通知的义务。都2年多了才通知过来(如果他在等10年才给我发张欠费通知单那数目我都不知道是多少了)我不想缴,又怕电信起诉我。请教各位懂法律的,我应该怎么办啊(当时办理的时候和电信签了一份入网协议,不知道这个协议是否真的受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