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食品罪本人不能经营,家里其他人能继续经营吗?

如题所述

如果家里人也曾经参加经营,那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就不能继续经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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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1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安全是大事,国家也是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无证经营食品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也做了修订,新刑法对于无证经营食品罪的处罚更加严重,目的就是告诫大家要合法经营食品,接下来,小编将介绍新刑法是如何规定无证经营食品罪的。

一、什么是无证经营

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无照经营有着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复杂的原因。为建立公平竞争规则,维持市场秩序,相关部门会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者进行教育、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

1、无照经营的国家规定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家规定,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办法》作了无照经营“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是没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任何“无照经营”达到一定的犯罪量化要件程度就可以定罪量刑。

2、结论:并非所有的无照经营行为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所以,无照经营行为的“无照“本身并未涉嫌非法经营罪,至于无照背后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这要具体分析无照经营中所涉行业及商品服务类别,如果该行为是《刑法》和刑事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同时数额或者情节上达到该解释确定的标准的,才涉嫌非法经营罪;否则就是普通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此刑事辩护律师要积极作无罪辩护。

3、现行13种非法经营行为方式

现行《刑法》、刑事立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以下13种非法经营行为方式在达到一定的犯罪量化要件程度就涉嫌犯罪:经营专营、专卖品(如烟草、食盐),买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如使用POS机为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灾害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出版物,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传销或者变相传销,非法生产、销售禁止在饮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擅自设立或者从事互联网营业、经营,擅自发行、销售彩票,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视,新刑法无证经营食品罪的调整就是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控,确保食品行业更加安全,让食品的经营受到法律的约束,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只要是无证经营的都属于违法经营,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在营业之前一定要确保证件齐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1
比较《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复杂一些,也难办一些,所以对刚开始或者准备做农业电商的创业者来说,一头雾水,需不需要办?怎么才能快速办下来?很是挠头。我把我们当初办理的证件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做个梳理,给大家做个参考。我们完全按照流程走,没托熟人,没送烟酒,十天下证。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做农业电商营业执照是必须要有的,但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是必须要的。

如果你做的农业电商,主要销售初级农产品,像萝卜,土豆,青椒,甜瓜等新鲜的蔬菜瓜果,是不用麻烦去办理这个证件的,这类产品在平台上也可以直接上架,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以淘宝为例,在上架这些产品的时候,包装这一栏选择“食用农产品”即可。

销售新鲜蔬菜瓜果,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你除了这些初级农产品,还卖别的加工农产品或者预包装的食品,就必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了,不仅如此,还需要给你供货的生产者提供生产编号,对应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不然的话产品无法上架。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需要许可证的主类目,规避这一审核可以实现商品上架,但是错误的类目以后平台就无法给你分配推荐准确的流量,自然流量很低,成交也大受限制!所以建议大家还是遵守规则,办理对应的证件。
第3个回答  2021-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第4个回答  2021-03-1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司法实践中,根据行为的特征具体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
根据现行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构成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