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稿的版权归属问题

设计公司近期准备把一部分设计案例发布至网上,但有相当一部分不错的设计稿是甲方没有通过的,或者一些没有收回尾款的烂尾活,我想问问有没有朋友知道,这些设计稿的版权归属,或者我仅仅是作为设计案例发布至网上是否合适,谢谢。

设计稿的归属 一般是由签合同的时候决定 大部分是甲方有版权 乙方有宣传权,不管过没过的方案在知识产权的争夺上很难界定,因为方案不公示,就不好说是谁的
还有如果方案过了 没实施工程也比较难处理 建议尽量放一些过了的方案 把问题争端 转移给甲方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但那些没有结回尾款的项目呢,是不是严格的说甲方没有版权或只有部分版权,我们仅仅是宣传应该问题不大吧?再者设计公司通常在竞争中比较弱势,有很多时候在定稿前都没有签合同,这些白忙活的作品版权是否应该归我们公司所有呢?而且有些这样的东西被甲方用了我们也并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啊
这些没有合同的设计是您指的“因为方案不公示,就不好说是谁的”这个吗?

追答

首先:尾款和宣传权拥有权等问题没有冲突 因为合同是在你们尾款之前已经在履行了,能不能拿到尾款跟合同中权利归属这个问题上没有太大冲突,其次,合同规定了你有什么权利你就是有什么权利,有很多甲方要版权,署名权,宣传权等 也有的甲方只要你的作品有原创性和版权就可以。第三你提到的甲方用你方案的问题 我也有 确实很难避免,我总结了一些教训,甲方如果是委托设计,必须先签合同,打预付款,必须。如果是竞争设计,绝对不留只言片语给甲方,大不了我不做。一般的甲方诚心找你们做他们是会同意这种做法。
最后,公示是指一个完成的设计方案在公共平台上进行展示,展示内容包含,项目地点,造价,造型,设计单位等,周期多久我就忘了,不是说签了合同就代表了公示,这么吧说如果有人用了你的方案,在一个平台上展示,就算这个方案是你的,你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证明,最后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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