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一、城管执法是:
1、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他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二、城管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发现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形
2、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
3、审核并审批
4、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
(1)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或执行的情形消失,可以借出执行或终止执行
(2)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事实与证据成立的,给予采纳。
5、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载明义务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书》,直接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执行完毕,《行政强制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代履行人签名。
7、制作结案报告,记录调查,决定和实施情况。
8、有关文书、材料以及结案报告立卷归档。
三、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1、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
3、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城管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形是有限制的,需要一定的流程才能够进行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是在生效的判决之后的半年内能够结束,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生效判决的两年内都可以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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