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慢性病申报

如题所述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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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7
可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功能区咨询办理,慢性病申报首先要有住院病历、住院小结、发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四张、社保卡(即医保卡或合作医疗证),这样或许可以办理慢性病申报,由本人指定一家医院,这样以后看病用药就可以享受政策规定的报销,祝顺利!
第2个回答  2021-01-03

目前各地区不断完善门诊慢性病病种一般在20到25种左右。只要患者符合门诊慢性病患者条件,都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不需要去医院住院,只要看门诊就可以享受门诊报销,这就是所谓的慢性病补助了。

第3个回答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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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3-07
当地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