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是2019年12月31交房,我可以2月份再回去收房吗?还是

如题所述

买的房子在售房合同中约定2019年12月31日交房,但由于自己在外地,想在2020年2月份再回去收房,这个在情理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毕竟有合同约定,所以,最好是与开发商事先沟通好,而且留下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以免开发商反悔索赔,导致你的被动。当然,如果开发商执意你按时收房,你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然会有违约责任,那样就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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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一般延迟收房你也是要赔偿的,开发商会发通知,除非你发现房子有问题,不然不会给你延期的,不去收房就是你自己负全责的
第2个回答  2019-11-30
可以的到二月份的
第3个回答  2019-11-30
可以推迟收房的,就是开始计算物业费
第4个回答  2019-11-30
你问问开发商,2月回去办理可以吗,还是找朋友代办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