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发文字号写法正确的是()。

A. 陕政发[14]20号
B. 陕政发[2014]第20号
C. 陕政发〔2014〕20号
D. 陕政发(2014年)第20号

【答案】:C
【答案】C。解析: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人;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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