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父母赡养扣除有两兄弟其中一个兄弟为低保户是否可以指定

如题所述

若自身为独生子女,则个税赡养父母只能选一个,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额度;若自身非独生子女,则个税赡养父母是与兄弟姐妹平摊,或大家协议决定。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赡养。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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