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请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是那个部门来出,是根据工伤保险来赔偿,还是就单纯意义上的补助,我的情况是公司拒绝赔偿,我又不想丢工作能不能只要补助金,如果这样我要怎么做,告诉下谢谢 之前你回答的那个75分的十级工伤赔偿相关的案例

工伤治疗好后,要申请伤残鉴定,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根据伤残等级获得赔偿,如果单位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部门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应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使还继续上班都应先拿到手的,这个直接向单位提出来,单位会给予办理的。 另外那两金是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有的,还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的就得不到,只有走人的时候才有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30
1.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享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