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判决书办理房产证

男方与方方1997年前离婚的,因为男方拒绝执行法院的财产分割.故法院强制把原判给男方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未果,就把房子判决给女方,(房屋是自建的,所以没有房产证)
现在的问题是:1.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可以当做房屋的所有证明(房产证)?
2.被判房产所在位置处于被拆迁状态.请问如果以判决书是否可以受到赔偿?
3.如果要以判决书办理房产证如何办理

带上判决书到房产部门直接办理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产权证,拿着判决书及身份证和拍卖手续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如果没有产权证,判决书和拍卖手续就是有效证件。
法律分析
物权变动的原因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另一类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发生的物权变动,包括依据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征收决定发生的物权变动等。根据规定,后一类物权变动发生在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之时,而非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之时。与物权公示原则并不冲突,因为法律文书、征收决定在事实上能够产生与登记、交付类似的公示效果。法院判决和征收决定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作出,具有确定性、强制拘束力和公信力,能够满足物权排他性的要求。因此,法律规定物权变动在法律文书、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具有合理性,是对物权公示原则的有益补充。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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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持有法院的房产判决书到当地房地产监理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提交的材料有:
  ①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②原产权人邓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③坐落证明;
  ④纳税证明;
  ⑤取得方身份证明及婚姻情况证明。
第2个回答  2010-09-24
1. 判决书是不能当房产证使用的.
2.有房子就应该得到赔偿.前提是拆迁公司的人愿意为了一份判决书出钱.而且没有人对这个赔偿提出异议.
3.不是以判决书来办理房产证.你首先要知道这套房子有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资格.如果有.你在拿这你的判决书证明这套房子归你所有.然后在由房地局告诉你如何去办这个房子的房产证.所以你要先搞明白.这个房子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还有.你们的自建房.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建议你还是去房地局问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7
法院的判决是不可以当房产证的只能证明在个房屋规你
如果有关部门对你的房屋做出了违建那么你也要拆除
要是你想的可以当房产证的话那还要房产管理部门干什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