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是多久?

如题所述

法院中止审理没有法定时间。

法院中止审理适用于诉讼中出现较大障碍,不仅导致本次庭审无法继续,诉讼是否需要继续、由谁继续、如何继续均不明了,将整个诉讼中止,等待障碍消除之后再决定诉讼何去何从。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参考资料:

百科-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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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5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条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案件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08
  法律对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3个回答  2010-09-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 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 不可抗力。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4个回答  2020-07-23
刑事案件法院中止是时间多久,有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