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如何做会计分录?用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如题所述

政府给公司奖励了100万,其中30万是给个人的安家费,70万是公司运作费用,收到款项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个人安家费  3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70万元


个人安家费凭单据直接从专项应付款-个人安家费中核销。如果有结余,可转入营业外收入;超支部分则由个人承担。70万元并入公司利润,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给企业的奖励,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奖励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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