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东西被偷了,小偷也抓到了,公安局在当铺找到了我被偷的东西可公安局却要我支付1000元给当铺。

还说如果不付就把东西还给当铺,他说这是证物是从当铺取来的,当铺索要就必须还给他,我就拿不到了,还说当铺行做生意有身份证、典当的物品合情合理的,还说法律就是这样的,而且我连当票都没看见,实在不服,更何况在里面我的市民卡也在。我想问问大家法律真是这样规定的吗?我真的要付那1000元吗?实在不服气啊,而且态度极差,处处都考虑当铺的利益。我能不能投诉,我该怎么解决啊?拜托大家出出注意。

要回自己的东西,还要钱,哪里来的道理,即使当铺有损失,也是找小偷算账,不能找你,不定他个同案犯都不错了,追问

小偷没钱啊,我也郁闷啊,

追答

即使没钱,也不能问你要钱,你是受害者,小偷没钱,那么当铺就应该认倒霉了,因为那是赃物,当铺应该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而不应该转嫁到你i的身上,物归原主,理所当然,

追问

唉,我也这么想啊,可是警察说这是证物当铺是合理买卖而且法律规定如果当铺索要就必须归还。东西在他那里我真的是没办法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4
不给 坚决投诉到底 这就怪他们警察 治安没弄好 再说了那个卖家肯定知道是偷来的 自己买的东西怎么能没有发票 要都是那样的话 小偷开家当铺得了 自己的东西给你偷来了 你自己再买回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