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珠宝销售中被盗公司要求试用期员工赔偿4000元合理合法吗?

我是珠宝店的试用期导购员试用期一个月工资800元,工作时间早8点20—中午12点,下午2点半—晚7点。该珠宝店没有保安。我9月19日下午2点15到的珠宝店,2点20店内忙碌,同事都在忙,同事喊我到黄金柜台内帮忙接待顾客,接待该顾客时我没有离开岗位,没有故意露出漏洞让他下手,他问我送人送那种好,我就拿出两款供他选择,一款磨砂的一款抛光的,他又指柜台内一只手镯要我拿给他看,拿出来后他问哪种好,我问他送的人时尚还是朴素,他说时尚,我就推荐我给他拿那两款,他又说他有15克黄金调换的话需要多少钱,我就看向左手边拿计算器算价格,算完他说就要磨砂这款手镯,要我开票,又要看项链,(当时只剩下两只手镯)急于成交将抛光那只放入柜台,选中的磨砂手镯在托盘上,带顾客到项链区就没意识到自己拿出的是3只手镯。只想着给顾客开票,促成成交,来到项链区顾客说先只要手镯,不要项链了,叫我开手镯票,我低头在项链区给顾客开手镯票,顾客打电话说“你在哪了,我在珠宝店,你来试试首饰吧。你不知道在哪?那我去接你。”以接人为由走了,半小时没来,我就将开票的手镯放入柜内,晚7点下班,正式员工当晚8点盘货发现少了一只手镯,第二天上午老板和警方询问时我才得知手镯丢失,看监控我帮忙接待的那男子在我算黄金条换价后,手就按在柜台上,起身到项链区直到打电话离开左手都放在左裤兜内没再拿出来过,派出所立案黄金手镯失窃案件,我作为证人录了口供。口供内容从接待那顾客直到他离开的全过程,包括对话与那顾客的外形衣着长相口音描述等。
该公司导购员岗位职责写有“保障货品和公司财产包括上柜数量 退库数量 柜存数量 销售数量等”的规定·公司罚金缴纳规定“1员工违规处罚未涉及金额的按20元计算,情节严重加重处罚。2违规处罚以现金形式公司开具相关票据。3违规处罚两日内缴纳,逾期按双倍处罚。4员工违规先缴纳后申诉,申诉成功将全额退还罚金。5公司规章制度当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作为实施奖罚的依据。”(未与公司签订,都是公司单方面公示的) 现在公司提出被盗手镯进价9300元左右卖价10087元,要求我赔偿4000元,合理吗?20天工资540元还有一千押金不退我怎么办?法律上我当负什么责任?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意思是我试用期员工,觉得我以前工作表现很好还要我继续工作,罚金从我工资里每月适当扣除。 如果我不接受处罚,他不退我押金与工资,我该怎么办,罪犯实施犯罪导致我没有及时发现手镯丢失而是隔日被询问时才得知手镯在我提前到岗帮忙销售时被罪犯盗走,法律上我应当负什么责任,应当赔偿吗?如果不赔偿,申请劳动仲裁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吗?申请劳动仲裁到结案多少钱?需要找律师吗?要多久时间?麻烦有识之士指条明路吧·
我是事发第二天被询问时才得知手镯被盗走,以这件事为由要我赔偿,我这属于重大过失吗?我应当为罪犯在我应同事召唤帮助销售中实施犯罪行为导致我没有及时发现而是隔日被询问才得知手镯被盗来承担责任吗?承担什么责任?劳动仲裁会因此事要求我赔偿吗?我一小女孩儿遇到这事儿,真崩溃了···法盲真可怕··· 罪犯可怕又可恶···
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填完单位收走了,职位导购员,时间20109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忘了,估计时间是两三个月·事发试用期22天的时候。如果申请仲裁,会判我赔偿吗?拜托有法律知识的好心人根据我的情况给予正确的回答,拒绝不懂法还冷嘲热讽的回答·谢谢···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4000元对你这样一个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女孩子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我谈一些我的想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1、请先和公司确认一下,有没有买保险,一般公司都会购买财产险,在发生损失的时候可以进行弥补。因为公安局已经立案,过几个月如果不能破案,应该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现行赔付,当然先要公安局出个证明。建议你以这条理由和公司谈谈,让他们等一段时间再决定。

2、我觉得还是不要劳动仲裁,因为首先这件事上你确有一定的过失,如果一定要仲裁,那最多也就是你承担的金额大小的问题。从你公司让你承担一半金额的角度来看,他们还是比较讲道理的。

3、现在找一份工作不容易,你也说了,公司对你的表现还是认可的,希望你继续工作下去。所以我建议你和公司商量一下,首先态度好点,承认自己有疏忽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吸取教训,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吧。其次向公司说明,因为现在工资太低,是否可以等到转正后工资高点再一点点扣除。这条可以和上述第1条结合起来和公司好好商量,但切记态度要好。

如果你真的很在乎这4000元的损失,准备和公司硬顶,那么我觉得或许有一条可以争取一下。我不知道你所说的试用期是什么意思,你已经成为正式员工了吗?如果没有,那么发生这件事为什么要你来承担这么大的责任,你800元的收入和你承担的风险不成比例,如果要仲裁,这条可以争取一下。如果你是正式员工,那么你的工资就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公司是不是也没有为你交社保,这也是可以和公司搞的地方。一般公司的HR是不太愿意面对这种问题的。而且4000元对一个公司来说不算什么,没必要为了这点小钱把问题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但估计你的1000元押金和540元工资是要不回来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3
不合法首先,更不合理。没有证据为什么要求试用期员工赔偿???
具体可以去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然后上劳动法庭。(免费)
第2个回答  2010-10-11
我都不明白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应该每次只拿一件出来给顾客看
深圳多有店都是这样做的
既保证顾客看款,又防止被盗
这些就算公司不规定你都应该知道的吧?
进价9千多,才向你索赔4000,你划算啦
我们公司如果丢货品,要按照员工价赔偿的
公司都亏本给你了你还想怎样
第3个回答  2010-10-09
你说的问题得分两方面看,首先,从你说的情况,你在公司被盗的事情上确实是有重大过失的,应当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责任,公司要求你赔偿无可厚非。另一方面,公司收取你押金,不给你买保险(估计应该没给你们上买保险吧),不给你合同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到时公司受到劳动部门的罚金就不止四千元了,另如果800元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可要求公司提高。你可以以此为由与公司谈判,看能否不赔或少赔。
第4个回答  2010-09-22
你是想推卸责任吗?仅根据你的描述,你就要赔偿了,还想申请仲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