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这是对因工死亡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标准为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对因工死亡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的补助,计算方式为死者生前的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为40%,其他亲属为30%),如果亲属是孤寡老人或孤儿,这一比例在此基础上增加10%,但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死者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是对因工死亡者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综上所述,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体现了国家对因工死亡职工及其家庭的关怀和保障,通过经济补偿缓解家属的经济压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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