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违反厂规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获得赔偿金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是否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并且用人单位需要通知工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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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9
公司辞退你必须提供依据来证明你违反了规定,否则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你的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个回答  2010-09-29
要看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属于严重违反厂规的情况,注意:必须是严重违反的,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二);如果能够证明就不必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能证明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87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9
如果是下列情形,不予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9-29
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明证明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否则依照劳动合同第87条,可以要求其赔偿两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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