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的事件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了解过一些。管理层的主要人物是董事会主席陈晓。今天我才知道除了董事会主席以外,国美还设了“总裁”职位。那我就是不明白了,整个事件中,总裁好像是个事件的局外人,好像没参于国美的决策管理,是没有实权的小人物。
可是,在我的从业经历中所认识的“总裁”这一职位,人人都看成是企业的最高权力领导者,至高无上。但从国美这样的大公司来看,好像我的认识错了,很多人的认识也错了。我专门查去了公司法,董事会主席应该就是公司法中的董事长,是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决策的行政机构第一把手。可没有发现公司法里有“总裁”这一名词,没办法了解总裁的权限。所以,我在此想问的是:“‘总裁’到底是做什么的,是哪个机构的头头?和董事会主席相比,哪个权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