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第三者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赔?

如题所述

1. 保险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过失等导致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依法或依惯例需要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类型被称为第三者责任保险。
2. “第三者”的范围是指被保险人、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以及保险车辆外的他人和他物。这里所说的“所有人员”指的是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和搭客等,他们不属于第三者。但是,如果他们下车后,除了驾驶员外,都可以被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保险车辆上的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3. 理赔流程包括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和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 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 保险公司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 内勤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 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予以立案。
- 发放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
- 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 检验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 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签收。
- 整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交产险部核赔科。
- 核赔科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权限的逐级上报。
-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 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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