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能报医保吗,怎么报

如题所述

以下情况的急诊可以进行报销:
1、参保人突发疾病非外伤所致的前往急诊就医的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2、参保人属于外伤所致的疾病前往急诊就医,医院医保部门及主治医师就需要审核受伤原因判定是否可以开具外伤审批表,如外伤审批表审核不通过的则是超出了医保报销范围,当次急诊救治相关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3、参保人因患危、急、重病症经急诊紧急治疗后转住院的,其符合要求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进行联网报销。
一、如何报销
1、医保卡直接报销:如果我能就医时携带了医保卡,使用医保卡办理挂号就诊等,可以与医保系统直接进行绑定,医院在核算缴纳费用时,可以医保实时结算,我们只需支付扣除后的对应费用。
2、线下报销:如果就诊时未携带社保卡,那么就只能在就诊后进行线下报销,一般线下保险,用户携带好医院的缴费发票、就诊清单、病历、医嘱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进行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就会自动发放到医保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二、报销流程
1、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4、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急诊医保报销范围: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其中有如下病症急性严重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突然急性腹痛、突发高热、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腹泻、严重脱水、休克、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耳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呼吸困难者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中毒、淹溺、触电、急性尿闭、急性过敏性疾病、烈性传染病可疑者以及其他主治医师以上认为危及生命应予急诊抢救者。
四、急诊医保报销手续有哪些?
参保人员持诊疗手册、急诊发票、急诊病历、出院证(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到发生急诊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急诊报销申请表》,即可办理报销手续。
提示:参保人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和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急诊治疗已核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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