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予是怎么认定的

如题所述

婚前赠予是指在夫妻结婚前,一方向另一方赠与财物的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这些财物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在离婚时产生争议。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因此,婚前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 赠予行为是否真实:婚前赠予财产的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即实际发生过的行为。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或者书面协议,没有实际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这种“赠予”是无效的。
2. 赠予财产的性质:婚前赠予的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予的财产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在婚前进行了赠予,这些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赠予的意图:婚前赠予的财产必须是出于一方真实的意愿进行的。如果赠予行为是出于欺诈、胁迫等非正当手段,那么这种赠予也是无效的。
4. 赠予的证据:婚前赠予财产的证据必须充分。在离婚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财产是婚前赠予的,例如赠予凭证、银行转账记录、财产登记证明等。
总之,婚前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赠予行为的真实性、财产的性质、赠予的意图和证据等方面进行认定。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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