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蓝色品牌货车必须在2020年1月1日前达到总质量小于4.5吨的标准。虽然在公路货车超载认定标准中,蓝牌货车属于限载18吨的两轴车,但我们要注意后面的备注,上面写着“两轴车总重量不得超过行驶证注明的总重量”。
按照新规的标准,2020年蓝牌卡车的情况将会很无奈,因为蓝牌卡车的重量不小。如果拉更多的货,卡车的总重量肯定会超过4.5吨的总重量。如果只拉那点货,成本会远远超过成本。
如何处理超载?
①荷载超过核定荷载质量的30%或违反规定载客,一次扣6分;
②荷载大于批准荷载但小于30%的,每次扣3分;
③货物离地总高度小于4.2米、总宽度小于3米、总长度小于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④货物离地总高度小于4.5米、总宽度小于3.75米、总长度小于28米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⑤货物总高度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离地28米的,对1000元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
⑥货物总质量超过超载计算方法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值标准,但不超过1000公斤的,给予警告;超过1000公斤的,每超过1000公斤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⑦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应当累计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但累计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