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怎么办
如果您对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不服,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1.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您可以在收到二审判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如果您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等服务。
综上所述:如果您对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不服,可以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进行申诉。在申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二审判决存在错误,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撤诉的裁定;(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三)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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