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职级越高,工资越高):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2、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3、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