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缠足是那时候旧社会对女孩子实施不堪入目的罪恶之一,缠足和性欲望和满足男人的性兴趣有不可磨灭的关系。男子要求女子为自己守贞洁,就要限制她的行动,不让他对外有太多联系,剥夺她和其他男子见面的机会,所以,缠足是一个办法。《女儿经》上所说,为了什么事情,然后被裹足了?并不是为了好看,这是害怕女性出家门,因此裹脚是来拘束她的。可是,女子缠足最直接的原因不就是为了满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兴趣、性要求。
原来古代人也觉得女人缠足后的裸脚很丑,在女孩五岁的时候,他们就会用裹脚布把女孩的脚紧紧裹住,直到女孩成年骨骼定型才会解开。不过女子们只能更换裹脚布,她们都脚一直都得被裹脚布包着的,绝不能裸脚见人。缠足后的女子走路的步态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显得十分轻盈。在古代男人眼中,缠他们足女子都是楚楚可怜的是淑女,这就是美感的来源了。
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缠足了的女人不方便行动,意味着就要嫁到大户人家被他们养起来,不用干活,那个时候就算穷人家的孩子从小也要被缠足为的就是以后好嫁到有钱人家不用干活,所以在那个时候是个看脚的时代。所以她们缠足主要还是为了以后能有个好去处,用自己脚上的痛苦来后以后的衣食无忧的日子。
到了清代,却禁止女子缠足了,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俗。顺治元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民众所生女子禁缠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