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转正之后劳务合同签三年,转正之前没有劳务合同)前五天工资转正后发放

2018年1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转正之后劳务合同签三年,转正之前没有劳务合同)前五天工资转正后发放,(转正之前离职,前五天工资不发放)2月提交准证申请,没有批。3月提交,说我违反部门规定(私自外出),但我打卡时间一次没漏。说4月重新提交,5月转正,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1.前五天工资不发放是否符合规定)(2.实习期超过四个月,是否符合规定)

按你所说,我们要先了解下的的情况
1、按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后需在30天内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30天内公司未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是属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根据劳动法入职五天不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虽然有自己的规定,但是其规定不能与国家法律发生冲突,发生冲突的条款无效,仍然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来办事。所以,如果您也遇到相似的情况,一定要清楚不管工作几天,酬劳被克扣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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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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