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起诉状说要和离婚的,里面说和我感情完全破例了,长期分居了,其实他说都不是事实,他有请律师上庭

我老公起诉状说要和离婚的,里面说和我感情完全破例了,长期分居了,其实他说都不是事实,他有请律师上庭和我辩论的,因为我不想离婚的,可是我没有请律师辩论是不是官司肯定打输他呢,请问我该怎么在法庭和那个律师辩论呢

  你可以参考以下意见上庭后应对。
  双方对离婚不能达成一致的,要求离婚方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你在庭上表示不愿离婚,一般第一次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要求离婚方需要等待六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你可以有六个月的时间去修复夫妻感情。如不能修复,第二次离婚诉讼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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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9
你不想离婚也不可能了!因为他已经起诉了!你首先应该用纸把你老公起诉离婚的理由都想一遍!都一点一点的写起来!再一点一点的反驳!他说和你长期分居没有性生活!你就要说什么时候有性生活!在法庭上不要怕羞!追问

你是律师吗

这些话可以说吗

追答

上法庭了你不说出来就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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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09
这样的老公挽留了也没用 他这样肯定对你是没感情了
第3个回答  2015-08-09
你应该想想你老公跟你离婚的原因。
第4个回答  2015-08-09
你也要找个律师代理,自己去肯定会不了解中间的情况。